能否要求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
时间:2024-11-08 05:35:39
我的朋友王某因经商找我借款80万元,还款日到期后他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,法院判决王某一个月内将款还清。执行过程中法院没有查到王某名下有财产,但王某妻子李某名下有一套住房,我能否要求法院拍卖李某这套房产抵偿欠我的借款?
答:被执行人以其所有的责任财产承担法律规定的给付义务,其所有的房产、存款等可被法院强制执行以偿还债务,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能直接处分案外人的财产。
能否拍卖李某的房产涉及到两个事实认定,一是该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,二是这80万元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法院无权在执行程序中作出认定,必须在诉讼中通过举证、质证等程序方能作出事实认定,所以你不能要求法院直接在执行程序中拍卖李某名下的房产,必须另行起诉李某对80万元承担连带给付义务。